109年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補助「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」(已結束)

類別:政府最新訊息 2020/04/20

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補助「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」措施:

為降低疫情對勞工生計之衝擊,政府針對低薪、弱勢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提供生活補貼,以維持其生活所需,其對象及資格條件如下:

  1. 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  2. 109年3月31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,且申請補貼時仍於職業工會在加保中。
  3. 109年3月之月投保薪資為新臺幣2萬4千元(含)以下。
  4. 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新臺幣40萬8千元。
  5. 未領取交通部、文化部等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、補貼或津貼。

符合申請條件之申請人須檢具下列文件,親洽或郵寄本會辦理:

1.「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」申請書。

2. 申請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封面影本。

經審核通過後,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1萬元,一次發給3個月,共計新臺幣3萬元整,將直接匯入申請人所附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。

 

申請日期:109年4月20日起
申請截止日期:109年5月22日止
諮詢專線:1955 或勞保局02-23961266 # 5555

計畫詳情:https://www.wda.gov.tw/cp.aspx?n=17C36B0EEE3BA5B8

 

申請書檔案已放在檔案專區

 

 




Back to Top